近期有人咨詢:不同類型的化學錨栓可不可以混合安裝?能不能將它與其他種類的錨栓安裝在同一個錨固點呢?對于這一類問題,我們都知道答案是不可以的,但也有人由于不懂這類問題的重要性容易出現不規范施工的行為。今天,為了讓大家能理解其中的原因,我們就這個話題一起來討論一下,為什么不同類型的化學錨栓不可以混合使用?
其實在《混凝土后錨固技術規程》JGJ145-2013中對此就有明確規定:群錨應該使用同種類型、同種規格的錨栓。
所以,不論是化學錨栓還是其他種類的錨栓都不能混合使用。單就規范施工這一要求來說,就足以讓大家明白這樣做是不正確的行為。
對于化學錨栓的安裝,它是需要配合化學膠粘劑使用的,就是利用膠粘劑的粘結能力才能起到粘結作用形成錨固力。但化學膠粘劑需要時間固化,化學錨栓安裝好后想要受力還需要等待膠體凝固后才可以進行負荷。不同類型的化學錨栓其配套化學膠粘劑是不同,固化時間不同,所以同時使用時或者出現混用時就不容易把握時間,還有可能會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擾影響化學錨栓整體性能。
另外,當化學錨栓承受拉力荷載時,化學錨栓與其他錨栓的破壞形式不一致,不能校驗、核算各自的承載力。在這種不明確承載力情況下使用不同類型的化學錨栓容易產生不可控制的問題。若同時混用了不同種類的錨栓,比如將化學錨栓與金屬一類的錨栓混用,當承受剪力荷載時,由于化學錨栓螺桿與金屬錨栓的套筒材質不一致,即兩者剛度不一致,比較容易形成剛度大的錨栓承擔全部外力作用的趨勢,導致錨固設計不安全,留下較大的安全隱患。
因此,合理采用同類型、同尺寸的化學錨栓進行設計與施工,是確保錨固作用發揮的重要決策,也是規范施工、正確使用化學錨栓的關鍵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