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和砌體存在裂縫是非常普遍的情況。不過有些裂縫寬度很小,并未深入到內部結構,而且又已停止發展,并不一定就認定為是建筑結構的缺陷,也不一定是事故的先兆。
但是當其裂縫較寬或有發展,已影響到使用或可能會危及到耐久性時,就應視為是一個問題,應進行修補。
然而裂縫的出現、成因、形態和走向又是一個因素很多較為復雜的問題。為此,在修補之前,對裂縫的調查、成因的分析及其對結構危害的評價應視為進行裂縫修補的重要準備工作。這些先期工作直接決定著施工方案的制定、修補設計、材料選定及施工工藝的實施。
混凝土結構開裂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施邦小編歸納起來總免不了以下四個方面的原因:材料使用不當,施工質量低劣,結構設計錯誤,使用不當及外界環境的不良影響。
一、裂縫危害性評定
裂縫對結構物危害主要表現在對結構物耐久性和適用性的降低。耐久性主要是對承重結構;適用性一般是對非承重結構,主要包括防水性、美觀及氣密性。
混凝土結構比較容易出現裂縫,在一定范圍內,規范也是允許結構帶裂縫工作。裂縫對結構極限承載力,短期雖無直接關系,但能預示結構承載力可能不足或存在嚴重問題,可通過結構驗算加以判斷和排除,確定是否需要補強加固或立即補強加固。
二、裂縫修補的作用
對因承載力不足而產生裂縫的結構、構件而言,開裂只是其承載力下降的一種表面征兆和構造性的反應,而非導致承載力下降的實質性原因,故不可能通過單純的裂縫修補來恢復其承載功能?;谶@一共識,施邦小編可以將修補裂縫的作用概括為以下5類:
1.抵御誘發鋼筋銹蝕的介質侵入,延長結構實際使用年數。
2.通過對混凝土補強保持結構、構件的完整性。
3.恢復結構的使用功能,提高其防水、防滲能力。
4.消除裂縫對人們形成的心理壓力。
5.改善結構外觀。
三、修補設計應注意的問題
在裂縫修補設計中應按其相關國家標準規范進行:
1.承重構件混凝土裂縫的修補時,對承載力不足引起的裂縫,除應按規定適用的方法進行修補外,尚應采用適當的加固方法進行加固。
2.經可靠性鑒定確認為必須修補的裂縫,應根據裂縫的種類進行修補設計,確定其修補材料、修補方法和時間。
3.混凝土結構的裂縫按其形成可分為以下三類:
1) 靜止裂縫:形態,尺寸和數量均已穩定不再發展的裂縫。修補時,僅需依裂縫粗細選擇修補材料和方法。
2) 活動裂縫:寬度在現有環境和工作條件下始終不能保持穩定、易隨著結構構件的受力、變形或環境溫、濕度的變化而時張、時閉的裂縫。修補時,應先消除其成因,并觀察一段時間,確認已穩定后,再按靜止裂縫的處理方法修補;若不能完全消除其成因,但確認對結構、構件的安全性不構成危害時,可使用具有彈性和柔韌性的材料進行修補。
3) 尚在發展的裂縫:長度、寬度或數量尚在發展,但經歷一段時間后將會終止的裂縫。對此類裂縫應待其停止發展后,再進行修補或加固。
此外,在調查及分析原因基礎上,分清表層裂縫還是深層結構的裂縫,從而選擇正確的設計計算及其修補施工方法。
四、裂縫修補施工程序
依據現行規范及多年施工經驗其施工程序為:
1.復查:對需進行修補裂縫情況進行復查。雖然在前期準備工作已進行了成因、形態、走向、尺寸、分布等進行了詳細了解,在施工時,仍應再復查,以便做到不疏漏、更科學、合理的修補。
2.制定修補技術方案:因修補的方法有好幾種,修補用材料也有多種,應根據其構件使用要求及其設計圖紙再制定出修補技術方案以保證其修補質量。
3.清理、修補原結構、構件:此項工作和其他加固施工方案一樣,應對其原結構表面進行清理。特別是構件的一些破損、缺陷、不平整均需進行修補。在裂縫兩邊更應進行修整,以利修補工藝的順利進行。
4.界面處理及原結構含水率的控制:界面處理還將詳述,含水率的控制亦要求在6%以內,否則應進行干燥或采用可在潮濕面施工的膠種。
5.裂縫修補施工。
6.修補施工的環境要求:修補裂縫現場的溫度,應符合裂縫修補材料使用說明書的規定;若無具體規定,不應低于15℃;修補過程不得遭受日曬兩淋,并嚴禁在風沙和天氣條件下進行露天修補施工:對現場環境的濕度要求,也應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規定。
7.修補質量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