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眾多歷史上的建筑物都逃不過混凝土結構病害等問題,隨著時間的變化及氣候的影響,一些建筑物也都遇到同樣的問題,在面對地震時,抗震性可想而知,所以在建筑行業上有加固產品的產生。
隨著坍塌等事件的發生,人們慢慢地意識到結構加固和抗震的作用。結構加固不僅能提高結構承載力與耐久性,同時還能提高抗震能力,有的人或許會認為加固的同時是提升承載力和抗震能力,他們二者如何對待呢?
施邦下面來深扒二者的區別,因為在加固上承載力和抗震力同屬性上,但是還是有區別之分的;在不考慮抗震情況下進行提升結構構件承載力,這回對構建的抗震上造成不利影響。
在區別上有設計使用年限的區別,在建筑持續性使用時期內結構是不需要大型的維護工作,因為設計的年限會考慮到耐久性、安全性、經濟等合理的性質,但是在抗震標準中需要根據建筑物的建筑時間和采用的抗震設計規范來區分,它受到的年限主要在加固材料及原有建筑剩余設計年限所影響等。
其次在加固方法上有區別,承載力通過粘貼碳布與U型箍的形式可以提升受彎承載力與受剪承載力,而抗震加固從個別構件轉化為構件整體的抗震性能加強;兩者起到的作用各不相同,那么在抗震加固上可以對兩方面著手,一種為提高結構承載力,另一種可通過提高結構變形能力增強結構抗震性能。
站在同一角度來看,不管是抗震加固還是承載力加固兩者在作用上有相同之處,結構承載力加固還是抗震加固兩者加固流程基本相似,但是重要的還需要根據鑒定按規范施工,兩者雖然不能相同對待,但是不管用何種方法都需要對產品質量、施工質量嚴格把控。
為了讓建筑結構安全我們不得不慎重,對產品、方法、施工都需要注重,防止安全隱患發生,杜絕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