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經過長時間的使用,結構或多或少都會出現損害,這時候我們就要結構對其進行加固補強。在對建筑結構進行加固補強時,因為結構的問題、原因、用途、環境等方面情況各有不同,因而需要采用不同的房屋加固補強方法來進行加固。結構補強的方法有植筋加固,粘鋼加固,包鋼加固,粘碳纖維布加固,預應力加固等,每種加固方法所起到的作用都是不一樣的。
結構補強加固是指對灌區老化損害建筑物的結構破壞進行修復,恢復或増強其承載能力的工程措施。老化損害程度嚴重,結構安全性不足的建筑物,經診斷評價后,如系結構性損壞又可以修復的,宜盡快采取結構補強加固措施,及時修復使用。結構補強加固是針對結構拉進行加固的,結構加固是有相關的程序和規則需要遵守的。
結構補強加固可按下列程序進行:
1、進行可靠性鑒定,以確定結構老化損害的部位形式及對結構可靠性的影響程度,為結構補強加固提供依據。
2、選擇合適的補強加固方案。
3、進行加固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包括結構和構件承載力驗算,補強加固設計和施工圖繪制等。
4、組織施工。結構加固大多是在負荷或部分負荷下進行的,施工中宜盡可卸除部分荷増加支撐,以確保施工安全 。
結構補強加固應遵循如下原則:
1、總體效應原則。加固補強過程中及結束后,荷載效應均要在建筑物整體抗力效應允許范圍內。
2、強度取值原則。加固混凝土中不應摻入粉煤灰、火山灰或高爐液等,其強度宜比原結構混凝土提高一個等級,加固所用黏結材料和灌漿材料的黏結度應高于被結混凝土的抗拉、抗剪強度。
3、荷載取值原則。構構件的截面應采用實際有效的截面積,加材料的強度設計值適當折減,并考慮加固部分與原結構協同工作的程度及各種可能的附加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