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座城市都有自己的歷史文化,即使一座新建的城市也不例外。應該說,一座城市從它誕生之日起就有了生命,在它的發展和延續過程中,自然會形成和留下一些被人們認可的地標建筑,這些地標建筑就是城市的標識、名片,也是維系一個城市生命的重要細胞,由此維持著一個城市的歷史記憶。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標志性建筑的文化內涵會更加豐富,其歷史文化價值更加突現。
一般來說,舊城區往往都是一些老式建筑,即使這些老式建筑是普通的房屋,有的也有著特殊的歷史,代表著一定時期的文化,或是擁有某個時期的歷史背景,甚至有一個關于建筑物本身形成的古老故事,而記憶城市形成的直接載體一般是這些具有歷史意義的標志性建筑。
城市和人一樣,也有記憶,因為它有完整的生命歷史。從胚胎、童年、興旺的青年到成熟的今天──這個豐富、多磨而獨特的過程全都默默地記憶在它巨大的城市肌體里。一代代人創造了它之后紛紛離去,卻把記憶留在了城市中。承載這些記憶的既有物質的遺產,也有口頭非物質的遺產。城市的最大的物質性的遺產是一座座建筑物,還有成片的歷史街區、遺址、老街、老字號、名人故居等等。地名也是一種遺產。它們縱向地記憶著城市的史脈與傳衍,橫向地展示著它寬廣而深厚的閱歷。并在這縱橫之間交織出每個城市獨有的個性與身份。我們總說要打造城市的‘名片’,其實最響亮和奪目的‘名片’就是城市歷史人文的特征。
在做好保護歷史文化建筑和標志性建筑的過程中,需要注意是采取何種保護形式。我們既不能采取毫無保護措施的簡單保護,也不能盲目地亂加改造和修舊,尤其不能以“保護”和“靚化”為借口對單體建筑進行簡單的改頭換面的“穿衣”、“換裝”和“換膚”,從而失去原有的風貌,使建筑本身具有的歷史記憶和獨特的風格被“新衣服”所淹沒,城市發展歷史也隨之消失。
城市的發展并不僅僅靠一窩蜂式的建設,而是靠時間慢慢地積累,也只有靠時間積累而成長起來的城市,才會自然的生長,其歷史才會源遠流長,城市生命才更有活力。所以,在舊城改造中,我們不宜采取一種模式,特別是不應大量采用推倒重建、大拆大建和改頭換面的方式,這種模式不利于舊城格局和風貌的保護,不利于標志性建筑的保護,也不利于城市歷史文化的延續。
保護利用好歷史文化建筑和標志性建筑,必須搞好部門協調,明確責任,明確歷史文化風貌和優秀建筑保護的工作部門和組織機構,也可成立這方面的保護委員會,由規劃、房屋、土地、建筑、文物、文化等方面的人員組成,負責優秀歷史建筑的認定、調整及撤消等有關事項的評審,為政府決策提供咨詢意見。在舊城改造之前,可組織人員對城市內的舊建筑情況,進行科學的調查、評估,確定哪些建筑需要保留,哪些建筑需要維護,科學合理地編制舊城改造規劃,用科學的規劃指導舊城改造。